【禁聞】中共拋民營促進法 分析: 立法思想存嚴重缺陷

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11日訊】10月10日,中共司法部、發改委聯合公布《民營經濟促進法》草案,向社會徵求意見。當局稱這部法律有望讓「各種所有制經濟」共同發展。不過經歷了國進民退、極端封控、監管整治的中國民企,能否靠這部法律恢復信心呢?來看報導。

從2020年開始,中國的民營企業從科技巨頭外賣平台、出行應用,教培行業等都受到當局的嚴厲監管和打擊。但是今年的二十屆三中全會,當局突然大轉彎,提出制定第一部《民營經濟促進法》,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。草案在10月10日發布,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。

旅美經濟學者李恆青:「如果要是能夠全部變成國有企業的話,我想習近平肯定想這麼做,但是他沒辦法。因為現在就業不行,經濟整個發展大滑坡,企業生產不行了,給政府交的稅收不行了,政府現在公務員連工資都發不出來了。所以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,共產黨內對他的批評也是非常的大。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,不得已而為之。」

草案中提到,鼓勵民企在發展「新質生產力」中積極發揮作用,科技創新;支持民企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;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,向民企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等。

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:「首先它這個『新質生產力』,電動車、自駕車、光伏和電池產品這方面,它是國企在主導,現在看來它碰壁了,國家補貼政策也不靈了。它現在沒有辦法了以後,現在讓民營企業去打頭陣。或者是要求民企進行科技開發,但這個事實上是因為中共自己的科研能力受到限制,因為高科技脫鉤,西方根本就是對中共實施封鎖,它現在試圖讓民企來頂缸,用民企的名義,希望也許能夠繞開美國的制裁。」

不過草案中仍強調,民企要堅持中共領導,受中共監督。而且還要民企中的黨組織發揮政治引領作用。這些都是這幾年當局反復強調的,但旅美經濟學者李恆青指出,這和1978年的改革開放,以及84年的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特徵背道而馳。

李恆青:「這兩次開放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特徵,就是黨退出領導這個位置。企業就是要企業經營,農村就是要農村自己來經營。如果習近平要按照這個思路去做,就不會有他上台以後加大力度進行國進民退,加大力度進行黨領導一切。什麼東西都是要黨要領導一切。所以才有今天的這個萬業凋敝的狀態。」

這幾年中國民企在中共「加大力度領導」之下元氣大傷。例如阿里巴巴等5家網絡科技巨頭在當局近3年的「整頓」、「反壟斷」後,合計至少損失1.1兆美元。滴滴出行被罰款超過10億美元。教培行業巨頭新東方一年辭退了6萬名員工,轉向直播帶貨賣農產品等等。如今出台這部法案是否就能夠提振民企的信心?

李恆青:「其實搞這些東西有用嗎?沒有任何的意義。你只要是按照憲法把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同等對待,把黨的權力關到籠子裡去,這事就好了,但它不會這麼做的。所以這就是幾年前有一個企業家在政協會上就講,說現在呀,對我們表現好一點,那是因為經濟下行的無奈之舉,但從長遠來說,徹底消滅我們,才是共產黨最終的追求。」

當局稱這部法律有望讓「各種所有制經濟」共同發展。但大紀元專欄作家王赫指出,這個立法思想就有嚴重缺陷。

大紀元專欄作家王赫:「民企提了兩個條件跟中共談。第一個事情,按照你們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,說我們資本家是剝削者,遲早都要被你們消滅的,我怎麼在中國生根發展呢?所以你要我們發展,你一定要改變你這個理論。這共產黨做不到。第二個,你現在出了很多的政策,要給我們這個好處那個支持,但是這些政策說變就變,我們現在要的不是政策,要的是制度性的變革。把我們國有經濟平等對待,中共這點又做不到,而它整個立法都偏離了民營經濟這兩個核心的訴求。」

政策左轉、極端封控、缺乏法治,導致許多民營企業家早就加入了「潤」出中國的大軍,並帶走了他們的財富和企業。

編輯/尚燕 採訪/駱亞 後製/鐘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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