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8月26日訊】週一,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行政令,禁止焚燒美國國旗,否則將會被判一年監禁。對此,美國民眾是怎麼看的?來看本台記者晟言的報導。
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晟言:「你認為焚燒國旗應該合法嗎?」
美國民眾:「絕對不行。那太荒唐了。我們生活在美國,國旗代表了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所以這不應該合法。」
美國民眾:「如果有什麼分歧,難道沒有其它的抗議方式嗎?說到底,這真的就是一個尊重的問題。」
美國民眾:「我認為必須維護言論自由,每個人都有權表達自己。話雖如此,但站在這些為了我們的自由而戰的人的紀念碑旁邊,這麼做在倫理和道德上對嗎?令人心痛。」
美國民眾:「焚燒國旗,我認為應該被看作是犯罪。對於所有像我一樣的人,我跟隨前輩的腳步,在紙上簽名(參軍?),表示我願意為那些恨我的人、愛我的人,甚至永遠都不會知道我的人而犧牲生命。我的父親也做了同樣的事。」
美國民眾:「我父親在二戰時是海軍陸戰隊員。我還保存著他的國旗,也有我祖父一戰時的國旗。我認為那些做出這種事的人,對國家和國旗的歷史沒有足夠的認識。」
晟言:「在過去幾年裡,我們看到抗議演變成暴力,還有人試圖通過焚燒美國國旗,來表達憤怒。也有人說,也許我們太過於寬容了。你怎麼看?」
美國民眾:「我認為,這是他們的權利。如果能避免其它暴力和抗議發生,也許那就是我們必須作出的讓步。」
美國民眾:「不能允許。如果這麼做,就要承受後果。」
美國民眾:「我覺得這是一條充滿荊棘的路,因為我們有第一修正案,所以你可以講你想講的話。但我認為這背後還有更多的責任。」
美國民眾:「我不喜歡懲罰生活在自由國家的人。然而,再說一次,請給一個焚燒國旗的正當理由。把那些人放到其它被壓迫的國家裡去,而不是美國,然後再讓他們說說對國旗的感受。」
美國民眾:「我理解人們想要言論自由,但我們不能去焚燒這些紀念碑所代表的國旗,對吧?越戰,他們為了自由而戰,那就是國旗。所以不能焚燒國旗。如果你不喜歡它,那就離開這個國家,去一個你喜歡的國家吧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