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01日訊】紐約市府近期力推紐約市第二住宅稅,針對紐約市民們的高價第二居所增加額外的稅收,但近日,這項計畫遭遇到了法律挫折,史泰登島一名法官裁定,市府涉程序處理不當,必須撤回已寄出的通知,並且重新確認納稅對象,來看記者孟宇的報導。
紐約市長馬姆達尼上台一直推行「向富人徵稅」的政策,其中重要的一環,就是市府力推的「第二住宅稅」,針對於紐約市民們所擁有的高價值,且在紐約市區的第二居所,增加額外的稅收。市府原預計每年可以藉此增加大約5億美元的收入,來填補預算缺口。
記者:然而呢,這項政策,還沒有正式實施,就已經受挫。三名房主控告市府,認為市府並未充分確認哪些房產屬於第二居所,便推進徵稅程序。史泰登島法官裁定,市府必須撤回已經寄出的1萬7千份通知,並且重新確認納稅對象。
「第二住宅稅」徵稅對象為擁有兩套及以上房產的紐約居民,如果第二套房產為超過一百萬的公寓,以及市場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的單戶到三家庭住宅,就可能被徵收額外稅款。
金融服務業者Annette Hamilton:「我在紐約住了35年,我以前在這裡有兩套公寓,剛剛賣掉。」「我認為「第二住宅稅」會影響售價,它將成為賣家談判的一部分,它會讓賣家更難售賣房屋。」
這項政策原本鎖定富人的高價第二居所,但在實際執行上,也引發了對中產階級以及房市影響的討論。
紐約市第43選區市議員莊文怡:「中薪階層受到影響的話,這個法律就不應該存在。你如果觸及不到真正的有錢人,那我覺得這個嘗試意義就沒有了,到最後受害的是這種中產階級。」「我覺得凡事都是有一個平衡點的。一般的小家庭、中薪家庭,弄個一套房、兩套房、三套房之類的,我覺得這個不應該被徵稅。」
這項新稅的執行與影響都有待觀察,市府接下來如何重新確認徵稅對象,也將決定政策能否在今年年底順利推進。
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孟宇、應祥紐約採訪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