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1月13日訊】2026年報稅季即將展開,對於許多在美華人而言,除了申報美國境內的收入外,海外資產的申報同樣不容忽視。來看記者的報導。
記者:根據稅法,美國公民、綠卡持有人,或符合「實質居留測試」的居民,都需要就海外收入向國稅局申報,如果持有海外資產達到一定門檻,還需額外填表申報。漏報可能面臨高額罰款,甚至刑事責任。
《銀行保密法》要求的海外銀行與金融帳戶報告,申報門檻相對較低:只要納稅人在一年中任何時間點,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最高總值合計超過10,000美元,就需要向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(FinCEN)申報,包括海外銀行帳戶、證券帳戶、共同基金,甚至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年金帳戶等。
申報截止日為每年4月15日,並自動延長至10月15日。
漏報每年最高可處16,536美元罰款,瞞報罰款可高達帳戶餘額的50%或165,353美元。
紐約會計師May Chen:「不管是否是庇護(申請人士),只要是有社會安全號的,就被(國稅局)認為是應該報全球收入的。 」
《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》(FATCA)要求的申報門檻較高,需透過8938表格,隨個人所得稅表一併提交給國稅局。
對居住在美國的單身納稅人,包括未成年人,如果年末海外金融資產合計超過50,000美元,或年中任何時候超過75,000美元,就需要申報;已婚合報者金額加倍。
未申報者每項資產初始罰款10,000美元。
May Chen:「(如海外)股票持有的過程中是不用交稅的。只有賣出以後中間產生了利潤,就是要交稅的。哪一年賣出哪一年報。」
如果未達《銀行保密法》或《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》要求門檻,納稅人仍須在個人報稅表的Schedule B中回答是否持有海外帳戶。
新唐人電視台記者于良、應祥紐約採訪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