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1月21日訊】山東蓬萊市大辛店鎮警察1月19日突然抓捕法輪功學員黃作蘭,將她非法拘留在煙台市蓬萊區拘留所。黃作蘭在德國的女兒緊急呼籲外界關注母親遭受的迫害。
旅德科研人員Joy Wei:「我當時大腦一片空白,因為我當時是準備要上班了,就瞅了一眼手機,然後結果我妹告訴我媽媽被抓了。」
Joy Wei在德國從事科研工作,同時攻讀博士學位。1月19日她突然接到噩耗,在中國大陸的母親黃作蘭被抓捕,妹妹的大學剛放寒假,還沒來得及回家,就立即趕往派出所。
Joy Wei:「我妹去派出所找,結果她就沒見到我媽。然後她就問警察到底是今天來了幾個人,能告訴我名字嗎?警察名字,編號什麼的,或者電話,因為我們想要再聯繫他們。結果那個警察就破口大罵,指著我妹的頭就罵她,完了之後還拽著她衣服往外揪,那一個大男人,那個警察他那麼兇猛,然後把我妹都嚇哭了。」
山東煙台市蓬萊市大辛店鎮派出所聲稱,拿到了煙台市公安局蓬萊區分局下達的拘捕令,拘捕黃作蘭12天。目前黃作蘭被非法拘留在蓬萊區拘留所。
Joy Wei:「警察說因為我媽打印和傳播法輪功真相的資料。我妹問他這個有什麼犯法的?他就說是X教,然後我妹就讓他拿出法律條文來,那警察就讓我妹自己上網搜,我妹說她搜了搜不到,警察就拿出他自己手機,他就拿一個無效的文件來欺騙小女孩。」
旅美法律學者李玉清指出,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並沒有法律依據。
旅美法律學者李玉清:「就像這個案件中,山東蓬萊的公安啊,警方他抓人,本身他沒有任何依據。這麼多年來,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它基本上是適用這個中國刑法的三百條,也叫破壞法律實施罪。但是這個三百條和法輪功沒有任何的關係。因為法輪功他只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,沒有任何社會的危害性,更不可能說破壞哪一條法律的事實。他只是拿著這一個條款,進行這種政治性的一個迫害吧。」
黃作蘭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從此家庭和睦,身體健康。她在女兒眼中是個溫柔平和,連同學都羨慕的好媽媽。但是自從中共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後,黃作蘭已經幾次被非法抓捕。
Joy Wei:「那時候是我高考,我高考那天我爸出車禍,然後去世了。大概是過了十幾天吧,然後突然警察就來我們家,把我媽也帶走了。就反正也是突然就毫無預警就突然給抓走了,然後那時候我才高中剛畢業都沒踏入社會,然後我妹她還上小學。那時候突然就感覺家裡一下什麼人都沒有了。」
2015年4月4日,那時Joy已經上了大學,只是因為去銀行存錢,一群警察再次闖入家中將黃作蘭強行帶走。
Joy Wei:「我要跟我媽要生活費,然後她就給了我五千塊錢要存到她銀行卡,結果那個銀行的機子它就報警說那上面有字,就是上面寫的就是那個真相的那個字。完了之後那個銀行的員工就直接報警了,然後把我扣在那,然後警察就也來我家,那時候我媽做了很豐盛的一桌菜。那天我要回學校,然後警察就直接就把她帶走了,然後我說我的生活費沒有了。」
警察連同5000元轉帳款一同掠走,黃作蘭在當天返回家中。
李玉清:「警察的這種抓捕,他不僅沒有法律依據,而且還可能構成犯罪。一個從中國國內的法律來看,憲法明確規定了信仰自由。那麼另外的話呢,中國的刑法裡邊,其實它還有一個條款,叫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,也就是說公安這樣對法輪功學員的這種抓捕,他其實就是在侵犯法輪功學員信仰的自由。」
李玉清表示,從國際法來看這種行為更加嚴重,因為反人類罪、群體滅絕罪和戰爭罪是最嚴重的國際刑事犯罪,可能在國際刑事法院(ICC)面臨起訴,而且不受豁免權保護。
李玉清:「江澤民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,他已經構成了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。下面執行命令的公檢法的這樣一些人員呢,他也構成了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。因為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,它適用一個基本的原則,叫不以執行命令為脫罪的理由。那麼也就是說只要誰去做,都會受到追究。那麼一旦中共倒台,那一定會有一個大的審判。」
Joy Wei呼籲外界關注煙台市公安對媽媽的迫害,也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,這場迫害至今已經持續了26年。
編輯/尚燕 採訪/易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