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13日訊】中共全國人大通過了備受爭議的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」,在教育、語言、宗教等方面,對少數民族文化加以限制。評論人士指出,當局將以前一些條例升格成為法律,進一步削弱少數民族特色。而且這部「促進法」不僅用詞模糊,還可擴到境外文化界,成為跨境鎮壓的工具。
中共人大3月12日通過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」。法案中反覆強調要堅持中共領導,推動各民族形成「共同」的國家認同。
「促進法」第二章要求構建一個精神共同體,通過宣傳引導各民族都樹立當局所謂「正確」的價值觀、國家觀、歷史觀;第十五條要求全面推廣普通話教育和使用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進行妨礙。第二十條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引導他們「愛黨」。第三章裡還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進「互嵌式」社群,讓各民族雜居。
評論認為,新法的目的並非確保各民族平等,因為這些舉措都是強加少數民族,會進一步削弱民族文化和價值觀,侵蝕少數民族的身分認同。
前北京律師、獨立學者賴建平:「要求少數民族逐漸講漢語,雖然沒有馬上強制地一刀切,但是它會讓這些少數民族的語言本質慢慢的淡化,最後就會消失。它要求少數民族的父母要對孩子洗腦灌輸,就是讓你的孩子接受共產主義的教育『入腦入心入魂』。本質上就要消滅民族,就是只有一種人——專制奴隸。」
「促進法」在去年9月審議時就引發爭議,認為當局試圖借民族融合的名義,弱化國內少數民族,同時恐嚇流亡海外的少數民族異議人士,不過中共全國人大仍通過法案,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悉尼科技大學副教授馮崇義:「這是習近平專制的風格,包括香港的安全法。他就把所有東西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。以前有很多條例、很多政府的規章,現在把它全部上升一個位階——法律。但是我們一直在強調這個是惡法、非法,這是新的一部惡法,就是控制和壓制同化少數族群的一個惡法。」
由於中共的迫害和滅絕政策,有很多新疆、西藏人士流亡海外。他們呼籲國際關注,追求民族自由。而「促進法」將民族事務被納入中國社會治理體系,相關條款涵蓋所謂的反分裂、邊境安全、風險防範和社會穩定等內容,並規定,要對境外組織和個人「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、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」,追究法律責任。
馮崇義:「新疆這個『再教育營』,已經把整個維族、哈薩克族,所有的少數族群都(推)向對立面,這個關係極端緊張的。現在外賓他們原來住的地方,新疆、西藏,你要回去,要重新辦通行證。現在這種控制、這種種族隔離政策已經相當明顯,而且反抗也已經在那個地方。所以它現在就是加大壓迫程度、嚴刑峻法,根本不照顧這個民族的情感,也不理睬國際輿論。」
台灣陸委會也提出警告,中共這部「促進法」不僅用詞模糊,還可擴及境外文化界,如果出現不同的歷史詮釋或未獲官方認可的歷史觀,中共可能會以法律制裁,並以「違背國家統一」或「煽動分裂國家」等罪名處理。影響範圍可能擴及美國、日本、台灣的歷史學界、宗教界、文化界等等。
編輯/尚燕 採訪/駱亞 後製/鐘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