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07日訊】法輪大法明慧網9月5日曝光了廣州白雲區公安分局的「F1212專案」。在這期案件中,有十五位年過花甲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。目前12位被移送至荔灣區檢察院。
今年74歲的法輪功學員萬孟英,家住廣州市白雲區。4月20日,她和丈夫魏應新外出時,遭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林國泰,及同和派出所十幾名警察綁架。
警察搶走他們隨身攜帶的鑰匙,闖入家中抄走電腦、打印機和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。當天,萬孟英被關押到白雲區看守所,魏應新被「取保候審」回家。
當天不只是萬孟英夫婦,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聯合多個派出所,對十五位年過花甲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統一抓捕行動。這個專案代號為「F1212」。
在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中,除了三人被釋放,五人被所謂「取保候審」,有七人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。8月底,萬孟英、許潤梅、謝坤香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移送到荔灣區檢察院。
公安收集的所謂「證據」包括:這些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;製作真相資料;製作或使用真相幣。連法輪功學員之間的正常交往,都被公安一律認定為所謂「破壞法律實施」。
旅美法律學者李玉清表示,這些本來就是公民正常的言論與信仰自由範圍。
旅美法律學者李玉清:「憲法中規定信仰自由,另外他有言論自由,你看他講真相也好,他只是闡述一種觀點,或者說他只是講一個事實。你把他當成一個『破壞法律實施』,他實際上是言論自由的一個部分。那你把這種信仰自由、言論自由,給他扣上帽子,實際上真正迫害法律實施的,恰恰是他這一幫公檢法甚至是那些610的人。」
「F1212」專案中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都遭受過迫害。例如73歲的謝坤香原來是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員工。2001年她因派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半;2005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;2015年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。
李玉清表示,這麼多年來當局一直用刑法300條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,但實際在邏輯上並不成立。
旅美法律學者李玉清:「在中國大陸,法輪功的案件其實是公檢法說了都不算。有一個610辦公室和政法委給他定一個刑期,他們公檢法就是所謂的走形式。原來我和他們那些法官在講,他們法官說,我們說了也不算。就是讓他怎麼判他就怎麼判。他叫做政治案件,實際上就是一種純粹的政治迫害。」
目前,萬孟英已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。報導說,她被看守所迫害到一度出現高血壓二級症狀,長期吃不飽,身體極度消瘦,六、七月份間曾四次暈倒。但律師提出「取保候審」申請被拒絕。
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表示,中國有很強的尊老傳統,而且很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都不符合羈押條件,以前基層警察還多少有些顧忌,但現在一抓就抓一大片。
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:「這說明中共的迫害政策在變。對老人也越來越不擇手段了。你想想每個人都是有父母的,你把別人七八十歲的父母關進去吃牢飯,假如這些老人是你自己的父母,你會作何感想?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這也說明中共政權現在是越來越虛弱,越來越草木皆兵了。連對那些七八十歲的老頭老太太都怕成這個樣子。」
對老年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發生在中國各地。明慧網9月6日報導,今年4月,74歲的法輪功學員曹萍在陝西女監被迫害離世。她因信仰被判八年重刑,雙目失明,但所有保外申請都被監獄拒絕。
編輯/尚燕 採訪/易如 後製/鐘元
